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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几个月
六个月
网络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六个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监测、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,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。为了可追溯的证据,相关的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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